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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钢律师受邀为“2021浦东企业总裁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授课

9月23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浦东新区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融资促进会协办的“浦东企业总裁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开班。本次研修班为期2天,主题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与发展安全”,旨在协助企业管理层了解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形势与趋势、国内领先企业的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实践、以及企业面向国际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计。


本次研修班设置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架构”“内容产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等专题,邀请了华为、罗氏制药、上海微创、哔哩哔哩(B站)、叠纸游戏、晶科能源等知名企业负责知识产权的副总裁、部长或总监等资深专家授课。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傅钢律师受邀成为本次高级研修班的特邀嘉宾,在“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的主题沙龙环节,为研修班学员授课。

傅钢律师进行了主题为《与研发相关的知识产权诉讼管理——以商业秘密案件为视角》的分享,从律所的角度,对企业在研发环节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进行讨论,提出思路与举措。

傅钢律师主要从“知识产权诉讼的趋势”、“商业秘密的重要价值及常见的泄密途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措施”以及“商业秘密诉讼的几个关键问题”四个部分和层次,对企业知识产权中的商业秘密相关的诉讼管理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分析。


知识产权诉讼的趋势


首先,在“知识产权诉讼的趋势”的部分中,傅钢律师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展示,简明扼要地指出了当今知识产权诉讼的三大主要趋势,即高额索赔不断增多巨量申请必将引发大量规模诉讼以及诉讼案件数量爆炸且仍呈加速趋势增长。


在上述趋势的背景下,傅钢律师通过实务中的各种诉讼情况、裁判情况分析出现今知识产权诉讼的几个特点,即法律规定具有明显滞后性涉网案件日益增加诉讼逐渐成为商业策略的一部分以及商业秘密案件的频发


在上述四个特点中,傅钢律师以图表的方式,着重向参会的听众们展现了商业秘密案件的特点与趋势:第一,商业秘密案件的数量逐渐上升;第二,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分别为商业秘密案件诉讼发生的主要地区;第三,商业秘密案件主要发生于制造业、批发与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以及软件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四,商业秘密案件的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占绝大多数,近70%,但也不乏有上亿的案件存在;第五,一审结案的商业秘密案件占绝大多数,第六,有近一半的商业秘密案件最终撤回起诉,而一审中原告诉讼请求获得完全或部分支持的仅有不足10%,而二审中维持原判的案件占近六成,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仅占一成左右。


商业秘密的重要价值及常见的泄密途径


其次,在“商业秘密的重要价值及常见的泄密途径”部分中,傅钢律师通过案例,直观地体现出了商业秘密的重要价值,并阐述了“只要采取了恰当的措施,任何公司都可以将其有竞争优势的独有信息转化为商业秘密,从而获得法律的保护”,且“商业秘密决定着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的观点。


基于此,傅钢律师分析了实务中常见的主要泄密情况。故意泄密的情况包括员工在职期间为私利披露商业秘密、员工跳槽时带走商业秘密及员工辞职创业将商业秘密带走的情况;而无意泄密的主要情况为在职期间,员工可能发生技术著作、论文、演讲时的泄密;参展、宣传时泄密;接待来访、参观时泄密等情况。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措施


随后,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措施”的部分中,傅钢律师从内部管理及外部管理两方面提出了其对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看法。傅钢律师认为,在内部管理方面,第一,应当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地提出了保密协议应有的主要条款,如明示商业秘密的范围、明示保密义务等。第二,应当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提出竞业限制协议的重点为竞业认定、期限、对象及对价。第三,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让员工理解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及泄密的法律责任,同时应当从制度设置的方面加强对于员工的管理,降低其泄密风险。


而在外部管理方面,傅钢律师认为核心措施在于“技术+制度控制”。并强调了严控接触关等总原则以及涉密场所严格出入管理等十项具体管理措施及建议。


商业秘密诉讼的几个关键问题


最后,在“商业秘密诉讼的几个关键问题”部分中,傅钢律师首先简述了商业秘密立法及政策的演变背景。基于此,傅钢律师将案例、实务、学术理论等结合,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即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对于现今法院对于商业秘密构成的认定以及公司在实操中应当如何做到把握三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随后,傅钢律师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出发,详细分析了商业秘密案件的举证责任,即《反法》第三十二条的问题,并认为:

1、该条款的立法目的为减轻权利人的证明负担;2、在适用该条款时,相应的证明责任“低于高度可能性”;3、该条款中第二款的 “初步证据” 与“以下证据之一”在实际运用中应解释为“交叉关系”;4、在判断是否构成“接触”时,应采取“个案判断,不宜过窄”的标准与原则。


傅钢律师的分享获得了在场的一致好评,分享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向傅钢律师咨询并探讨商业秘密诉讼相关的知识与技巧。


本次研修班吸引了浦东新区企业家代表、知识产权负责人近130人参加培训。浦东企业总裁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自2015年举办以来,已培训超过500余位企业家,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浦东企业创新发展意识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能力,推动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傅钢

傅钢律师主要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法律领域的实务与研究,尤其对TMT领域的法律服务有心得。


傅钢律师担任腾讯互娱、盛大游戏、阅文集团、沪江网等数十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成功主办了互联网大数据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大众点评网诉百度案”、网络游戏认定类电影作品第一案“奇迹MU案”、“热血传奇”系列维权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其中十余件案件入选北京、上海、山东、湖南等省一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傅钢律师同时担任上海市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副主任、上海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游戏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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